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旨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各实施单位在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范围内,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十项激励措施:
1.在办理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及工程建设等行政审批过程中,优先或加快办理。
2.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及工程建设等行政检查过程中,适度减少检查频次。
3.在政府投资交通运输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交通运输项目的招标过程中,给予降低保证金比例、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守信奖励等优惠,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4.在道路运输企业审验、确定经营范围、线路投标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措施。
5.对守信典型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出台优惠政策、便利化服务措施时,优先选择试点。
6.优先推荐公路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等国家和地方相关奖项,将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状况作为各部门在本行业、本领域内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的重要参考,优先给予奖励和表彰。
7.在“信用交通”网站及主流媒体上公布和宣传守信典型企业守信状况,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
8.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行业、本领域内采取更多的激励措施。
9.在企业投资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发包和市场交易中,鼓励招标人和项目单位给予投标、履约、质量保证金减免、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守信奖励等优惠,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10.鼓励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输服务企业给予守信典型企业一定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