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客运班车如何申请延线经营?
答: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中相关内容,并向原许可机关进行具体咨询。
答: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中相关内容,并向原许可机关进行具体咨询。